我的室友非人类_分卷阅读_31(3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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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现在站在我面前的,就是被我活剥的那个年轻人!
  英俊,高大,强力,光滑紧致的皮肤,底下的肌肉坚硬如铁。
  所有人都跪下了,包括我。我们低头唱赞美诗,我们举高了双手请求他的保佑。
  他一言不发。等我意识到他的眼光落在我身上的时候,已经太晚了。
  他指着我说:“抓住他。”
  没有人反应过来。我拥有皇室血统,是这里的最高祭司,连通神和人间的神官。谁动我,我扒谁,扒完从金字塔下扔下来,分尸炖了吃,试问谁敢动我。但是我身后的人不动手,不代表他不动手。老楚,或者说阿兹特克的农神西佩托堤克,大步走下了神坛掰住了我的下巴:“叶宵,你竟然亲自送上门来了? ”
  我愣了一下。
  水晶头颅里藏着的不是章立天的一部分力量和神格么?在我眼前应该是记忆的影像呀!难不成我面前一年换张人皮的老楚不是记忆,是真实的?!他居然还一眼认出我在大祭司的意识里共存?!千言万语汇成一句靠。我要是知道我是穿了,我绝对不来给他送人皮了!
  作者有话要说:老楚的身份已经明了了,维基百科上写的比较简单,不过夜宵参与的春分祭祀的确是真实的历史%e8%a5%bf%e4%bd%a9%e6%89%98%e5%a0%a4%e5%85%8b
  其他出场角色的身份跟老楚差不多,不过会更耳熟能详一点,我在文中尽量做到都有迹可循。不论剧情看起来怎么神展开,都在大纲范围内,会给出一个完整的故事……完整的谈恋爱故事!有木有!
  然后大柳哥会大面积出现哒,那面积大得你们求都求不出来,他还要娶媳妇生儿子搞胎教,表急。
  ☆、第46章
  我一害怕,整个洞穴里就开始遍布荆棘。但是老楚他比我熟练得多,他是农神,他懂得如何让大地丰收,也懂得如何让它们枯萎,我那点斤两在他眼里完全不能看。而且他这次很猴急,亲自踹翻几个人冲上来就要抓我,我这具身体养尊处优,年纪也大了,腆着肚子完全跑不过他身高腿长。
  就在老楚的指甲快要碰到我的一刹那,我眼前的景致突然迅速变换,只剩下一道道光流!我松了口气,以为靳穆终于要把我弄回去了,结果定睛一看,我站在特诺奇蒂特兰城城郊的玉米地,头顶银河,离远处的小山大概两公里。
  这是什么缘故?我瞬移了?
  我居然就这样瞬移了?!
  我听到远山传来可怕的咆哮,不禁乐了——难不成老楚不会!
  哟呵。这个可真是太棒了。
  我死里逃生,马不停蹄地回到城中金字塔的那个房间,捧起了水晶头骨。
  这是它五百年前的形态,里头黯淡无光。
  我尝试着回想我刚才是怎么到这里来的,似乎是正对着它的两个眼窝,举着锤子……
  我四顾无人,又猥琐地举高了双手作势要打它。
  这次完全就不对了。我眼前出现很多光怪陆离的场景,全都是用我的眼睛看到的,流转迅速,让人眼晕。
  我走在穿越英伦海峡的船只甲板上,看到青年霍布斯站在船头眺望欧洲大陆;我在迦太基河边遇到了希坡的奥古斯丁,他与我讲述他亲眼所见上帝之城;我在公元三世纪的阿拜多斯参加了一次对奥西里斯的祭祀,并应最后一个埃及祭司的邀解读方尖碑上风化的楔形文字;我听见伯罗奔尼撒战争中的雅典士兵对米洛斯人说:正义只存在于强者之间,正义是强者的权力;我参与了毕达哥拉斯学派谋杀希帕索斯的航行,因为他发现了根号2;我在水池边洗我的亚麻长袍时,瞎眼的荷马抱着七弦琴在我身边歌颂英雄和神,长袍上有硫磺烟熏过的刺鼻味道。
  “英雄和神。”我沉思。
  “他们持存。”荷马说,“人世间所有的故事早已存在于我弹奏七弦琴的指尖上。过去,现在,将来,循环往复。太阳底下已无新事。”
  他说完那句话,我发现我躺在一棵树的树根上,手里握着酒杯,似乎前一秒还在喝酒。我面前是一片旷野,空无一人。
  我低头一看,全/裸。
  好吧,好吧,只要能逃过老楚,全/裸就全/裸。
  只不过,这次,我又在谁的身体里?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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