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灾_分卷阅读_626(1 / 4)
虽然已是神灵,同样是神,实力有强弱差别,他显然没有达到顶峰。
神遗留的能量对张牧来说是不错的补品,但是量太小了,由于张牧已经成为神级,想要进一步提升,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,张牧自己估测,没有千百年时间,不可能达到巅峰神灵的实力。
现在实力也基本够用了。
有混沌碑在手,又有神级的境界,这个世界上能抗衡张牧的存在,除神族几个领袖外,基本上就再也找不出来了。
“现在该怎么办?”
张牧望着周围,神界内能量被削弱到极点,哪怕神灵级战斗,也不会产生百万里空间粉碎之类的事情,不过总有一些损坏的空中宫殿或花园,然而在转瞬之间,它们就全都恢复了。神界中的建筑和草木,竟然也是混沌构成,具有不死不灭,自我修复的特点。
这是一个真正的永恒国度!
张牧有点迷茫,他已经来到神界,但是下一步又该往哪里走?
这时又又一阵混沌波动传来,数个神出现在半空。
“又来了?”
“有完没完!”
张牧摆出战斗的架势。
其中一个神释放出神念:“我们是新派神族。”
张牧却没有放松警惕:“我要怎么信你们?”
开玩笑!
神族长得都一模一样,从外表根本看不出什么,而能量又都是混沌能量,张牧怎么分辨新派和旧派?万一是旧派伪装的,再把张牧诱入陷阱,那就有大麻烦了。虽然张牧现在的实力很强,三两个普通神族不在构成威胁,若同时被大量神围攻,或者被一些实力特别出众的神族领袖盯上,还是有巨大危险的。
主宰声音就在脑海中回响起来:“这是以界王为首的新神族!”
主宰站出来帮忙说话了?
这真是罕见!
“神族要带我去哪里?”
主宰回应依据:“跟着他们,你将完成最后的使命!”
张牧相信。
新神族是组成新派的势力,也就是被旧神族称之为“亵渎者”的神族群体。神族之争,谁对谁错,张牧也不知道,但是张牧却知道,旧神族想杀他,而且想清洗人族,新神族却在保护人族,甚至连张牧能突破到神级,也是新神族帮忙的结果。
主宰好像也是站在新神族一边的!
这一点就够了!
张牧没理由与新神族对着干,至于旧神族,不管其目的是什么,不管是正确还是错误,但是他们要收拾张牧,还想灭掉人族,这一条足以让张牧死磕到底了!
“你们要带我去哪里?”
“神殿!”
神族释放出一股力量,张牧消失在原地,当再次回过神来的时候,出现在一座恢弘的空中神殿中,四面八方都是金碧辉煌,光芒闪闪的巨大建筑群,一座座,一栋栋,整整齐齐,充满艺术敢,每一座殿堂都非常精致,细腻到了极点,占地面积有一座城市规模。
其中仙雾飘渺,还有花园、河流、瀑布,湖泊等等。 ↑返回顶部↑
神遗留的能量对张牧来说是不错的补品,但是量太小了,由于张牧已经成为神级,想要进一步提升,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,张牧自己估测,没有千百年时间,不可能达到巅峰神灵的实力。
现在实力也基本够用了。
有混沌碑在手,又有神级的境界,这个世界上能抗衡张牧的存在,除神族几个领袖外,基本上就再也找不出来了。
“现在该怎么办?”
张牧望着周围,神界内能量被削弱到极点,哪怕神灵级战斗,也不会产生百万里空间粉碎之类的事情,不过总有一些损坏的空中宫殿或花园,然而在转瞬之间,它们就全都恢复了。神界中的建筑和草木,竟然也是混沌构成,具有不死不灭,自我修复的特点。
这是一个真正的永恒国度!
张牧有点迷茫,他已经来到神界,但是下一步又该往哪里走?
这时又又一阵混沌波动传来,数个神出现在半空。
“又来了?”
“有完没完!”
张牧摆出战斗的架势。
其中一个神释放出神念:“我们是新派神族。”
张牧却没有放松警惕:“我要怎么信你们?”
开玩笑!
神族长得都一模一样,从外表根本看不出什么,而能量又都是混沌能量,张牧怎么分辨新派和旧派?万一是旧派伪装的,再把张牧诱入陷阱,那就有大麻烦了。虽然张牧现在的实力很强,三两个普通神族不在构成威胁,若同时被大量神围攻,或者被一些实力特别出众的神族领袖盯上,还是有巨大危险的。
主宰声音就在脑海中回响起来:“这是以界王为首的新神族!”
主宰站出来帮忙说话了?
这真是罕见!
“神族要带我去哪里?”
主宰回应依据:“跟着他们,你将完成最后的使命!”
张牧相信。
新神族是组成新派的势力,也就是被旧神族称之为“亵渎者”的神族群体。神族之争,谁对谁错,张牧也不知道,但是张牧却知道,旧神族想杀他,而且想清洗人族,新神族却在保护人族,甚至连张牧能突破到神级,也是新神族帮忙的结果。
主宰好像也是站在新神族一边的!
这一点就够了!
张牧没理由与新神族对着干,至于旧神族,不管其目的是什么,不管是正确还是错误,但是他们要收拾张牧,还想灭掉人族,这一条足以让张牧死磕到底了!
“你们要带我去哪里?”
“神殿!”
神族释放出一股力量,张牧消失在原地,当再次回过神来的时候,出现在一座恢弘的空中神殿中,四面八方都是金碧辉煌,光芒闪闪的巨大建筑群,一座座,一栋栋,整整齐齐,充满艺术敢,每一座殿堂都非常精致,细腻到了极点,占地面积有一座城市规模。
其中仙雾飘渺,还有花园、河流、瀑布,湖泊等等。 ↑返回顶部↑